市纪委关于“五一”节期间公车私用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5/5 17:47:24 阅读数:
市纪委关于“五一”节期间
公车私用情况的通报
“五一”放假期间,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明察暗访力度,组织各县区同步进行监督检查,采取主要街道设点盘查、深入宾馆、娱乐中心、住宅小区现场录像、查阅监控资料等方式,发现违规使用公车18辆,现予以通报曝光,请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日内到市纪委汇报处理情况,接受约谈。
附:公车私用车辆车牌号及所在单位名单
车牌号 单 位
豫LB129(警)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
豫L97133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豫L55080 漯河市人社局
豫LC5369 漯河市农机管理站
豫L62269 漯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豫LAA101 中央储备粮漯河直属库
豫LUZ569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漯河中心分公司
豫LH6519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漯河中心分公司
豫LRB00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豫L95518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豫L9550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公司
豫L36299 临颍县教育体育委员会
豫LPA599 临颍县环境监察大队
豫LCG952 临颍县环卫处
豫L10296 舞阳县市政管理处
豫L12076 舞阳县保和乡人民政府
豫L16363 舞阳县保和乡人民政府
豫L67571 郾城区道路运输管理所